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对于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又发现新证据后可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
有权提起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 (3)无行为能力或
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如下: 一、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 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三、被害人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即为自诉案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4条、第85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受害人。 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可提取附带民事诉讼。 3、当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一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等。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它与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有关。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诉法明确规定: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包括被害人,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国家司法部门没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被害者或者其近亲属不追究,不要求民事赔偿的情况下,直接追责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即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