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警察在抓捕现场有权进行包括搜身在内的搜查行为。
刑事诉讼法搜查证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
刑事办案程序搜查时搜查证是必须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刑事诉讼法搜查证依据在我国法律上包括:《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零九条等等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
警察搜查需要搜查证,派出所不可以随便对民宅进行搜查。必须要有搜查证或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