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案后是没有案底的,不是犯罪就开不出违法犯罪记录。撤案不会有案底。撤案,说明法院并没有对行为人实行刑事审判,也没有作出有罪判决。所以行为人不会有案底。但是不能保证公安机关,不会作记录。治安管理作出的警告、拘留和罚款是不会留下记录的,只有刑事处罚才会记录在档案中。行为人是无法消除已经被记录在档案中的违法事实的,案底会在档案里永久保留。《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以下情形,不列入违法记录证明事项: (一)被证明对象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因轻微违法受到两次以下罚款、警告处罚的; (二)因交通违法受到罚款、警告处罚的; (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规定其他不应列入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形。
刑事案件撤案之后还可以重新立案的。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原告用同一理由、同一事实证据申请刑事诉讼的话,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必须给与立案,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但是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