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我国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基层党支部支委员会原则上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基层党支部支委员会一般主要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指示的精神和基层党支部支委员会决议实施方案。讨论规划和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重要问题。 另外,会议讨论党支部年度总结和工作规划,以及规章制度、修改或废除,并且要协助上级做好干部的推荐,研究队伍的建设和处理部分重大突发事件和消防等重要问题。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需要成立的临时性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 我国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