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是自己去还是公安抓?收监是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无需自行前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监指将犯人关进监狱的行为。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取保候审法院开庭不会收监,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才会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收监处理。在取保候审期间,除被取保候审人有违反规定情形的,一般不会收监处理。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因此,为确保审判的顺利进行,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暂时收押,再根据判决情况确定强制措施。
根据规定,是会被收监的。行政拘留说明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一般情况下,只要移送至监狱后,家属就可以申请去看望了。判决书生效后犯人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到监狱后,家属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探监,不过要做好申请工作才可以。犯人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详细时间安排需要询问当地的监狱。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但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不过也有监狱允许朋友去探监。去探监时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犯人的关系证明,比方说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对犯人的会见有详细的说明: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收监一般都判多久,要根据案情来看。对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必须具备的法定要求。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收监条件是: ①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②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③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收监一般意味着已经被判刑。收监是开始执行刑罚的体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收监一般意味着已经被判刑,收监是开始执行刑罚的体现。 收监是指监狱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拘留的场所。在监狱里意味着判刑和行刑的开始,同时,收监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后若违反法律规定,会被收监的,比如:1、要离开住的地方,没有经过相关司法机关的同意。2、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没有在24小时内没有告知相关执行机关,3、犯罪嫌疑人做假的证据或者消灭证据的。4、司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传告到法庭或者公安机关讯问、审讯不来的。若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因为公安机关没有和法院及时沟通,也会被收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在上诉期内一般是不会被收监的,上诉期内原判决还没有生效,一般还是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一审被判处实刑后,说明初步认定有罪,即使被告人提出上诉也要收监执行。 判实刑在判决未生效之前,法院会对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在看守所羁押。不服上诉期间也要在看守所羁押,因此既然取保,就有判缓刑的可能性。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和是否会收监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