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时,承包人可以要求政府按期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且要求政府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拖欠工程款一般为违约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承包人可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处理。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无法达成协商的,承包人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后,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拖欠工程款最快最直接的解决是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