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具体来讲,就是针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是否正式受理等,要告知举报人,因为举报事项可能很多不是纪检机关的范畴,是其他部门的业务范畴,那他是不受理的,比如,企业举报有关审批手续没有通过,而不是举报办理部门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就不是纪检部门的受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