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五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2.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4.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5.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省市县党委承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和政法委各单位党组(党委)承担直接责任。 根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策策略:政策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略是“开门整顿”、抓住“关键少数”。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一看“五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自选动作是否有创新;三看学习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没有转化为落实“七大提升行动”“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是: (1)筑牢政治忠诚;(2)清除害群之马;(3)整治顽瘴痼疾;(4)弘扬英模精神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经进入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深水区,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线索梳理,加快核查进度,加力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主题”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五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2.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4.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5.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策策略:政策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策略是“开门整顿”、抓住“关键少数”。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一看“五项教育”是否都开展;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自选动作是否有创新;三看学习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没有转化为落实“七大提升行动”“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障机制中承担直接责任的是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1.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就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在中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与人民法院、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4.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是掌管对外情报和反间谍工作,担负保卫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我国专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主管原有公安机关承担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 5.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