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追认后才生效。
在空白合同是签字,是不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签订当事人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权代理人,属于效力特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两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过其行为能力的合同;2、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先追认再履行。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先被追认或者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作出之后,是否生效尚不能确定,有待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加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主要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作出之后,是否生效尚不能确定,有待有关民事法律行为加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主要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4、债权同意欠缺的债务转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