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 (一)效力未定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前效力待定,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前是有效合同; (二)效力未定合同的瑕疵是缔约人缺乏处分能力,可撤销合同的瑕疵是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
效力未定合同当事人撤销的方式是通知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效力未定合同主要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法律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