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工龄计算规定如下: 1、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教师法不是行政法规,教师法是法律。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区分的根据是,制定机关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立法权限有明确规定,即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犯以下错误时会被开除: 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敷衍教学、保教工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3.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4.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 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