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出车祸教练需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因此,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是学员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学员有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
学员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教练员承担的赔偿责任只是在学员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因为教练员只对学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教练车是属于运营车一般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如果不是运营车的话,一般是不主张赔偿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对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所以对于误工费而言也要根据情况来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