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适用情况有以下几种:
1.普通数罪的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的刑罚;
2.发现漏罪的并罚:是指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3.再犯新罪的并罚:是指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情况。
择一重罪处罚,即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的,来对其进行量刑,其适用情况有如下几种:
1.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过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仅将后一个犯罪行为作为前一个犯罪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
2.以法定的一罪处罚:即法律明文规定对某些牵连犯罪以某罪处理。
3.法定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仅规定择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