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处理是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车队志愿者感染新冠病毒肺炎去世,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工伤。 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分共同出台;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通知规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