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赋予了业主可以解聘和更换物业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因此要更换物业的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以更换,单凭业主个人的意见是不可以更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仅在三种情况下,法院支持接受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且已经办理离婚手续;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
新民法典对强制执行的时效并没有做出规定,相关问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进行了诠释,即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