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图片侵犯肖像权的依据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具体内容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医患纠纷患者杀人新闻患者维权: 1、协商解决。 2、行政调解。 3、司法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新闻报道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许可程序,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续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许可续办申请书。包括前期从业情况说明、涉及本细则第五条许可条件相关情况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加盖单位公章;
新闻报道侵犯肖像权的处理方式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新闻转载是否构成侵权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1、新闻的范畴要搞清楚,不是所有的出现在报纸、网站上的资料都是新闻;2、以什么方式进行转摘,转摘后是否注明原作者的姓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
侵权行为发生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传播活动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新闻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比如:虚假报道,即新闻作品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损
一、个人是网络侵权案件的主要侵权主体。互联网个人用户在网络上从事的行为,根据其行为目的,可能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也可能侵害他人依法受保护的著作权。由于网络
记者证不可以买。新闻记者证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方为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它正式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