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只要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同时旁听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及遵守相关规定的,可以进行旁听。
法院一般的案件可以带身份证去旁听,如果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参加庭审旁听除了遵守法庭秩序,还要求旁听人员不得携带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旁证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须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即间接证明。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随传随到”的要求,不属于“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无须经过批准或允许。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其非本案调查人员组织听证。
不得旁听对刑事案件审理的人员: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前一般会发出公告,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普通公民可以带身份证去旁听,如果旁听人数太多,法庭容纳不下的,法院一般发旁听证。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院旁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不属于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2、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配合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4、精神状态正常的人。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去法院旁听,普通公民可以带身份证去旁听,如果旁听人数太多,法庭容纳不下的,法院一般发旁听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2.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3.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4.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2.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3.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4.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