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反恐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旅馆不如实登记的处罚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