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举证责任怎么定
如果主动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需要针对合同符合法定无效情形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对应法定无效情形的举证要求分别为:
主张对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需提供对方的行为能力证明(如精神疾病鉴定意见、未成年人身份证明等),证明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主张合同系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需提供双方通谋虚假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实际履行的其他隐形协议等),证明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主张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需提供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合同内容违反规定的证据,证明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主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需提供双方恶意沟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证据,证明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