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已受理的,基于民事行为本身的无效性,则需要对具体行政机关行为予以撤销或者确认无效。 无民事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院作为中立方对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感情、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实质审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该债权能否得到偿还,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对借贷关系认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nbs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通常监护人是其父母,特殊情况由法定的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民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谁监护《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有以下可以担任:《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如下规定: 1.第20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3.第24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