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哪类案件不能判处无罪。只要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后,只能作出三种之一的裁判:“一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是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宣告有罪是合法、正常的,宣告无罪也是合法、正常的,都是依法办事的正常现象。
关键是看案情,是否有罪,是否能宣告无罪的问题。法院归根到底需要依法判决,不会屈服哪个组织和个人,是否有罪应依法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