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行为如下: 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3、意外事件中的行为即行为人缺乏主观上的罪过,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