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的费用。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3、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区分赔偿比例。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承担事故责任即无责的,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即负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强险优先赔付:即使对方全责,交强险需在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明确赔偿主体:若车辆挂靠公司或单位,可将挂靠方列为共同被告。 执行风险防范:起诉前需调查被告财产状况,避免判决后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