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利息只
具体视情况而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
借两万月利两千算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