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退休的公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计发月数为待遇发放期间的计划发放月数,现有的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发展经过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97年国发26号文; 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20个月;第二个阶段为2005年国发38号文, 规定60岁、55岁和50岁计发月数分别为139、170和195个月。那么计发月数具体的使用方法是什么? 具体内容如下:据退休时账户存储额
政务记过处分不会影响13个月的工资。 (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能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3)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职位层次重新确定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4)受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在担任公务员,不再负有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退出公务员系统。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是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的,当事人只领取了一个月的失业金,说明缴费时间较短。《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不同地区对失业金领取的规定期限不同。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交费的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一、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累计规定交费的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为12个月。二、累计消费时间。满五年的,不足十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第三种,累计交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也就是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为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建账前缴费月数”这一理念,其深层含义在于社会保险制度中,尤其是在养老保险方面,在个人账户及统筹账户尚未正式设立的时期,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亦可被纳入到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之中,这种称之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确实存在且重要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