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几种情形如下:1、同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3、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4、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5、股权继承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如下:1、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是变更公司形式,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 2、召开股东会,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3、变更公司章程也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数量、成立条件与募集资金、股权转让、两权分离程度以及财务公开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尽管在日常用语中这两个术语经常被互换使用,但在法律和商业实践中,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企业的设立和运营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