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是: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一般规定是: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