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是: 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4、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这样量刑: 1、自然人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