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若在8周岁以上能证明父母感情破裂。如果真的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是否不参加财产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夫妻财产的,子女没有权参与分割,如果是遗产,有权参与分割。
再婚后,还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母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适用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
父母离异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使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名下房产。
1、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 2、如果家庭财产中没有孩子个人的财产,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夫妻双方分割,孩子无权参与。 3、父母协商留给孩子的财产,属于财产赠与,不属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