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存入自己的账户,违反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若属于个人行为,情况则不同,行为人若是为了资金安全,为临时周转或错误认识等原因而为的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公款使用权的目的,客观上也并没有妨碍单位对公款的使用,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行为人从中获取财物,符合受贿罪构成条件,应以受贿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