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是不需要工商注册的,但是需要到宗教办理事务部门宗教活动许可证。 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负责人,持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有关书面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设立登记的申请。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无需经过举报人同意。如果举报人认为嫌疑人不适合取保候审,可以向办案机关反映。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有房产证副不可以办理贷款。 只提供房产证副本是不可以办理贷款手续的,必须使用房产证原件,且除了房产证原件以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主债权合同及登记申请表等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现在不少人遇到资金周转的情况时,都会选择房产抵押贷款的方式,但是房产抵押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还需提供有效证件。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稳定的工作与收入,证明自己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同时房屋产权需明确,未做其它抵押,并与国家规定的房屋上市交易条件相符合。
举行听证的条件: 1.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 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 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提条件。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很难知悉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更难以准确地判断债务人是否亏损,因此,如果一定要债权人在掌握了充分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后,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则债权人高昂的信息搜集成本将导致破产法的应用价值大大降低。所以,采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一较为客观的标准,将使得债权人可以较为便利地行使破产申请权,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债权的转移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想要债权转移成立,是需要债权人满足相应的条件的。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立案成功后会有立案回执和书面通知。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辞职后不能正常退休。工作人员有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的,又不合退休条件、自愿退职、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情形可以申请退职,退职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作人员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退职处理:(一)年老或者病弱不能继续工作,又不合退休条件的;(二)自愿退职的;(三)不适宜现职工作,又不愿接受其他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工作人员的退职金,按照下列规定一次发给:(一)工作年限满五年或在五年以下的,除了发给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外,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月的工资;(二)工作年限满十年或不满十年而在五年以上的,除按(一)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一个半月的工资;(三)工作年限超过十年的,除分别按(一)、(二)两项的规定发给外,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加发本人两个半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