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生效的首要条件是商业秘密有效存在。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保密协议中不存在商业秘密,则丧失了保密对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
有如下条件: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
强制戒毒的拒收的条件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法律依据】 根据《禁毒法》第三十九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
罪犯申请减刑的条件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会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是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
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适用对象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条件是: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注册公司的条件是: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各
刑法上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限制有: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 3.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