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大规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申请调解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
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拿硬要、任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起哄闹事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