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
法官枉法裁判可以向本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若情节严重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细分的量刑标准: 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若情节严重的,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