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土地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林权证可以去林业局进行办理,其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领取一套申请表,并将所有的项目填写完整,交到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2、林业主管部门(林业局)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理,需要补充的材料会另行通知;3、如果材料完整,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会决定能否办理林权证;4、办理时间一般为3个月,加盖政府公章即表示办理完成。林权证是依法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核发,由权利人持有的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林权证丢失了,需要到原发证部门去补办,一般都是当地的林业局,不管有什么差别,只能按照原证上的信息予以补办。
依法承包经营的荒山,可以办理林权证。
林权证明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关于林权变更登记事宜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并遵照如下流程进行申请: 1.填写完整并带有红色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核验原件后收取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副本(如: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 3.提供原本林权归属凭证即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林权证(原件); 4.林权权属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格如“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必须交付的相关材料。
1、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 2、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按照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
土地补偿费是补偿给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对其丧失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补偿。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收到土地补偿费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可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提留用于发展本村经济或公共设施建设。
国有土地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补偿: 1.征地补偿费; 2.拆迁补偿费; 3.征地规税费; 4.退回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5.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赔偿。 1.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组成。征地补偿费的性质,是土地所有权“转权”时政府应当依法承担的费用,如有“转嫁”土地使用者行为,在补偿时应计算在补偿成本中。 2.拆迁补偿费。根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人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对用地单位来说,拆迁补偿费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退耕还林林权证的办理如下: 1、向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后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 3、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时间为30天,经过公告期无异议的,准许发放林权证。
1、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 2、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按照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