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湛江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0元/小时。 1、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 2、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3、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4、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基本工资超过50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专项扣除包括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破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坏公共财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立案处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次数在三次以上的; (3)人数在三人以上,并公然毁坏公私财物; (4)其他严重情节。 法律规定对于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于数额巨大的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私刻公章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私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具体来说,以下情形予以立案: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别人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时,法院立案并没有数额标准的要求。但是起诉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出借人。 (2)有明确的被告,如借款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你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如果是非法辞退的,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年假是按照职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累计工作满一年开始享受带薪年假待遇,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可以休五天年假;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以休十天年假;工作满二十年的每年可以休十五天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二三四级残疾补贴标准与申请人所在的省市有关。 首先,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残疾补贴标准。现行的残疾补贴都是各省市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其次,要想知道残疾补贴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残联管理部门。 最后,一二三四级残疾补贴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也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厦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根据《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