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计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外土地补偿标准。 1.征用鱼塘、藕塘等,为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2.征用果园、茶园等,为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7倍;未曾收获的为同类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 3.征用耕种不满3年的开荒地,为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4倍;耕种3年以上的,按耕地补偿。 4.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为其所在村、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
赔偿标准及内容如下: 1.医疗费。为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的总和。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赔偿了;没有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赔偿。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为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的总和。 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固定收入赔偿;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
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照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食宿标准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按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为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乘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为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乘医疗期。 6.一
赔偿标准如下: 建设项目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由用地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向被征地单位支付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按照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十倍计算。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倍计算。 2.青苗补偿费按照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标准计算; 4.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各地的相关政策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
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是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 (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