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抚养权的判定要分两种情况。 一、哺乳期的孩子。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哺乳期后的孩子。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问题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
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为: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
减刑的标准有以下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是: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有以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
耳朵受伤司法鉴定的相关标准是: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二、外伤性鼓膜穿孔;等等。 【法律依据】 《轻伤司法鉴定标准》规定,关于耳鉴定轻伤的参考标准: 听器听力 5.3.3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