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的问题,国家征用土地的果树赔偿标准,每亩最多不超过8万元(含8万)。鲜果类果树(如苹果,桃,李,杏树等)树龄小于2年的,每株补偿30元;树龄2年以上(含2年),每株补偿60元;树龄3-6年以内(含6年)每株280元;树龄6年-40年以内(含40年)450元/株;树龄在40年以上的350元/株。
高压线下树木砍伐赔偿标准有以下两种情况:(1)已架设好的电力线下面再种或者长的应该不会赔偿;(2)新架的话砍了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拆迁补偿标准或者树木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