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怎么办理退休。档案丢失的,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办理退休有以下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档案丢失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单位丢失的,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档案丢失视同缴费认定的依据应由本人提供。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党员档案最重要的材料是入党志愿书,如果志愿书丢失,党员要如实向所在党组织汇报自己入党相关情况。 1、党员现在所在的党组织要及时与党员入党时所在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党员身份核实后,党员现在所在党组织要及时为党员补办入党志愿书。 2、按照程序,做好补办手续,由您单位向上级党委补领入党志愿书,填写后,补建新的党员档案。 3、由你入党的党支部(学校)提供最原始的证明。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你入党和转正的会议记录。以及党委审批时候的党委会会议记录。 4、这些材料要经过目前党关系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县级以上)审核。审核通过、证实你的党员身份后,你需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并由你现在所在的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上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你党员资格的意见。 5、报所在党支部的上级党委审查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你的档案。
档案丢了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一般也能办退休。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可以及时为劳动者补办档案、连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一并去申办退休。或者暂时不需要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先办理退休,之后再按要求补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