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会怎么处理
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二、解除扣押、冻结。
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财物采取扣押、冻结,是一种强制侦查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财物,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终止了刑事诉讼,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执行公安机关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