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若是拘留后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检察院批捕还需要进一步审查。
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如果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经讯问被逮捕人,发现不应当逮捕的,会释放被逮捕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会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会通知家属的,但是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批捕会通知家属。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因此,检察院在批捕通知公安机关逮捕人后,应当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批捕,不能查阅和复印案卷,只有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移送法院审理后,辩护律师才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执业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日前出台《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明确,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根据规范制定的执业纪律条文,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办案机关工作人员,打探办案机关内部对案件的办理意见,利用与其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不得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等。规范还制定了9项权利救济条文,保护律师正常执业权利。比如,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不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等16种阻碍其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诉讼权利行为之一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的”等6种情形,认为其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向相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等。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批捕以后关押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可以超过两个月,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也无法终结的案子,经过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批捕后的起诉时间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行为人造成他人轻伤,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将进入一系列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