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流程: 一、提审人携带提审证、提请批准逮捕书等证件材料前往看守所; 二、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 三、收证提人。看守所暂时留存办案机关提审证,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后将其提押至讯问室交给提审人; 四、收人退证。提审结束后,看守所负责人在《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上注明还押时间,将提审证退还提审人。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审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子,检察院应于1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复杂疑难的案子可延长半个月。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犯罪嫌疑人的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个月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不超过2次。若审查起诉时嫌疑人逃跑或失去行为能力,则中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在1个半月内宣判,特别情形可能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