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不算病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 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