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在小区楼顶擅自安装广告牌的行为,是违法的。小区顶楼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享有的,业主无权擅自做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