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机动车与行人横过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行人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特殊原则的使用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