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
主贷和次贷在公积金还款上有差别。扣款顺序是:1、主贷人的基本账户→2、主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3、次贷人的基本账户→4、次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那么在离婚后,夫
离婚后,不能删除作为次贷人的责任。 因为,夫妻一方作为债务的次贷人,表明这一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即使离婚后,夫妻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撤销次贷人需要离婚的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进行协商,协商后去银行申请撤销次贷人,根据银行的流程进行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再依据法院判决书去贷款银行申请撤销次贷人。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