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改革后的编制哪里管制
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
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
武警部队设武警总部(正大军区级)、指挥部(正军级)、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支队(旅、团)四级领导机关。各省级(市、区)设武警总队(正军级、副军级)武警归谁管,各地级(市、州、盟)设武警支队(旅、团级),各县级(地市辖区、市、县)、镇设有武警大队(营级)或中队(连级)。武警总部,设司令部(副大军区级)、政治部(副大军区级)、后勤部(正军级)、各警种指挥部(正军级)及各机动师。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时执行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织指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时与人民解放军共同参加抢险救援、维稳处突、联合训练演习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战区指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战时执行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战区组织指挥。
组织指挥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