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范围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认定: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