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犯减刑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死缓犯减刑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缓犯减刑,其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算。对被判处死刑
死缓犯服刑至少服刑十三年才能假释。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一般限制减刑的死缓犯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在累犯限制减刑; 2、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 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